关于对未备案网站的清查公告
尊敬的睿点科技客户:
您好!
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、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工信部电管[2009]672号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虚机用户请登陆会员中心-管理中心-网站备案,检查您的未备案站点和域名,vps用户请自查未备案网站,请广大用户尽快做好备案工作,以免因备案原因导致您的站点被关闭。
根据《印发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工信部电管〔2010〕64号)(简称64号文)要求,对2010年7月15之前所有获得备案号的网站备案信息(也就是存量网站备案信息核验)都需要进行真实性核实。